宿迁市供销合作总社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4319485/2018-00008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其他    报告
发布机构 供销合作社 公开日期 2018-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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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宿迁市供销合作总社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宿迁市供销合作总社门户网站(http://gxs.suqian.gov.cn//)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社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27-84382159;邮政编码:223800;电子邮箱:sqco-op@163.com)。

一、概述

我社主要通过网上宿迁信息公开和社机关门户网站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了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等多个板块。公开形式:一是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微博:网上宿迁、宿迁市供销合作总社网、新浪政务微博。二是公共查阅点:市图书馆、档案馆。三是政府公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17年,我社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结合我社工作实际,依法公开政务内容,进一步规范供销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相关政策、政务信息。2017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486条,在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数286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数96条,政务微信公开104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0条。本年度内1人向本社提交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全年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规范管理、稳步推进”的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为加强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及准确性,组织全社共同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要求各类公开信息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统一报送,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信息公开及时、便捷。

(二)严格日常管理。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人事信息、工作总结、法规公文、工作动态等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宿迁市供销合作总社网以及宿迁供销官方微博、微信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标准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修正、更新服务指南,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三)推进标准化创建。严格按照市政府《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成立了社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办公室,从落实机制、编制清单、完善公开方式等方面,高水平、高质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创建。利社局办公会、周度例会、月度例会强调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工作重要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标准,标准有程序,程序有监督”。

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单位通过政府网站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信息,全年共公开信息486条,其中,在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数286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数96条,政务微信公开104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0条。

(二)重点领域公开方面

加强部门预决算公开,公开市社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和决算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方面

2017年,1人向本社提交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我社及时予以公开。

(四)不予公开方面

2017年,我社没有不予公开的信息。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方面

2017年,我社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收费及减免方面

2017年,我社提供的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

2017年,我社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被举报、投诉现象,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泄密现象,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未发生不符合《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的其他情况。但与广大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还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便民服务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实用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等。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按国家、省和市有关政务信息公开文件精神,进一步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增加公开数量,加强公开时效,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继续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推进财政资金等重点领域信息的主动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公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高政府公信力。

2.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创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认真落实重要政策解读、决策公开等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处理,增强信息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提高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3.继续加强政策解读。对关系到“三农”问题及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制度、政策,给予形象、详细、深入、正面的解释和宣传。

附件: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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