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强化市社对参股公司的监管力度,规范对参股公司的管理,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维护市社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市社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起草过程
由资产管理处收集相关资料,起草,形成草案后,报分管领导审阅。同时,向市供销总社各处室、社有企业征求意见,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汇总梳理、认真研究、反复修改后报党组会议研究后形成草案。
三、主要任务
市社通过委派的董事、监事、高管参与参股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负责与参股公司对接日常工作,对参股公司加强财务监督,及时掌握参股公司财务数据和经营情况。
四、创新举措
市供销总社社资委负责对参股公司需决策事项进行决策,负责审议参股公司经营过程中需股东、董事、监事等出具表决意见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