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供销合作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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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114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4319485/2022-00063 分类 建议议案办理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供销合作社 公开日期 2022-09-16
文号 宿供发〔2022〕21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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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114号提案的答复

朱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的建议 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提案后,市供销社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答复过程中对内容进行严格审查,注重加强与委员沟通协商,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补充完善。具体承办科室通过上门走访、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委员做好办前、办中、办后“三沟通”,充分了解委员提案的意图,共同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通报提案办理情况,征求政协委员的理解和支持,提案办结形成初步答复意见后,主动向委员汇报,充分征求和听取意见建议,对答复内容进一步充实完善,确保政协提案答复按要求完成。

二、办理结果

针对其中的建议,我们采纳了4条、落实了4条,具体情况如下:

1.强化组织领导。把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作为2022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业务处室共同抓的工作机制。认真制定2022年度基层社改造提升方案,细化目标举措,精心组织实施。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将“党建引领、村社共建”纳入今年改革重点任务,围绕“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进一步用改革创新思维推动基层组织提质增效。

2.积极争取支持。今年3月份,市供销总社联合市财政局共同出台了《关于做好2022年度“党建引领、村社共建”申报工作的通知》,争取市财政拨付专项资金120万元支持村社共建活动。沭阳县委组织部、县供销总社联合印发《沭阳县“党建引领 村社共建”助力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各县(区)村社共建等改革创新做法获省供销总社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获《农民日报》《中华合作时报》等媒体宣传报道。以财政补助资金撬动更多村集体资产、社会资本参与供销组织体系建设,助力村集体经济增收、农民致富。

3.加大培训力度。今年7月底,市供销社联合江苏农民培训学院联合举办了宿迁市农产品经纪人培训班,各县(区)共100人参训;8月中旬,组织10个基层社主任参加全省基层社主任培训;通过多渠道,组织多层次的培训和参观考察,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开拓基层供销社负责人的思路和眼界,使基层社主任充分认识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明确基层社的职能定位,熟悉并掌握基层社经营服务方式方法和相关政策规定,规范化使用财政补助资金。

4.拓展服务领域。充分利用和盘活供销合作社现有资源和资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在继续开展农资经营服务、农村消费品零售、农副产品购销的同时,不断创新供销模式,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超市、市场对接,先后建立了6个乡镇中心超市,经营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推动基层社从传统的、单一的日用品、农资向综合性、规模化、现代化的为农服务体系转变。围绕乡镇基层社改造提升、村社共建和社有企业实质运营,今年纳入省总社年度改造提升基层供销合作社14个,截至目前,累计投入建设资金3000余万元,新建经营用房1万余平方米,装修经营用房超1.5万平方米。沭阳县青伊湖镇,泗阳众兴镇,泗洪县车门乡、金锁镇等10个乡镇基本完成基层社改造提升任务,其他4个基层社正在紧张实施当中,预计10月底全面完成改造提升任务。

此外,我市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还存在如何高效开展经营服务的问题,难点在于尚未找准经营服务的切入点,缺乏经营人才,特别是基层社负责人,下一步市供销社将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党建引领、村社共建”、乡镇党委政府助建、农民合作社融合发展等方式,建立总社机关行业指导、社有企业龙头引领、基层社基础支撑、其它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联合合作的基层组织经营服务体系。


宿迁市供销合作总社

2022年9月6日


联系人:张 慧

联系电话:18082121278

抄    送:市政协提案法制委  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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