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市社各处(室):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宿政办发〔2020〕4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供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决定对全市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0年12月23日—31日
二、督查内容
(一)决策和执行公开。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三)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三、督查方式
(一)自查自纠。各处(室)对照督查清单,认真梳理检查,总结开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逐一列出整改措施。
(二)网上检查。结合自查情况,市社办公室安排人员采取网上检查等方式,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随机抽查。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处(室)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强化统筹调度,安排专人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迅速整改到位。
(二)强化主动公开。各处(室)要以此次督查为契机,不断优化公开方式,强化做好主动公开,大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力保障公民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
(三)突出目标导向。严格考评奖惩,此次督查情况纳入全系统2020年度综合目标考评范围。
联系人:刘建树,联系电话:84382159,邮箱:sqco-op@163.com。
宿迁市供销合作总社
2020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