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供销合作总社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供销合作总社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
索引号 014319485/2017-00039 分类 信息公开制度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供销合作社 公开日期 2017-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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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供销合作总社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供销政策的知晓度,进一步提升供销部门公信力,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社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   明确解读范围。

出台规范性文件,以市供销总社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等,应及时进行解读。

二、   规范解读程序。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处室负责解读。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处(室)在起草规范性文件、以市供销总社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以及涉及重大民生事项时,必须同步谋划并组织起草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内容)、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

(二)解读方案经所在处室主要负责人审定后,作为拟制发文件的附件,一并报送办公室。

(三)办公室根据规定和程序,及时将政策文件及解读方案呈送主要领导审签。对需提请市委、市政府审议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方案需一并提请审议。

(四)需要发布的解读方案,经审定后,各处室应于文件公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解读材料提交办公室在网站上公开发布。

三、创新解读形式。

将政策解读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可通过各处室负责人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也可结合实际,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四、建立解读队伍。

在做好各处室自行解读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网评员队伍作用,积极组建政策解读的专家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五、健全解读机制。

市社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政策解读工作,协调、督促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各处室是政策解读的主体,根据要求,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展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

六、完善考核管理。

将政策解读制度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目录,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同时,将政策解读工作情况纳入各处室和个人年度考核,严格进行考核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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