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供销合作总社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供销合作总社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4319485/2023-00004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电子政务    报告
发布机构 市供销总社 公开日期 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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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有效

宿迁市供销合作总社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宿迁市供销合作总社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按照国办公开办和省、市公开办部署,特向社会公布宿迁市供销合作总社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本报告通过宿迁市供销合作总社门户网站(http://gxs.suqian.gov.cn/)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联系(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601号;联系电话:0527-84382159;邮政编码:223800;电子邮箱:sqco-op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供销总社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始终坚持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宗旨,持续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反映全市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情况,持续不断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不断推进服务和重点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2022年,我社在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5条,其中:图片新闻43条,工作动态227条,五型供销50条,通知公告25条,其他信息40条。因我单位无行政执法权,故无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本年度内0人向本社提交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全年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2022年,我社主要通过网上宿迁信息公开和市社机关门户网站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公开形式主要有:一是网上宿迁、宿迁市供销合作总社网、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二是公共查阅点:市图书馆、市档案馆。三是政府公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政务公开。市供销总社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

二是加强突出重点,健全工作机制。市供销总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工作流程,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协调发布等工作制度。同时,在市社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工作动态、议案办理、财政信息等,充实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能公开的全面公开,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信息服务。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发布质量。市供销总社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制度,从源头上落实信息审查,同时,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推进为农服务各项工作。具体日常工作由市社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3

0

13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上级相关部门的新要求,我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不足。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不高,不够规范;二是政策文件解读的形式较为单一。

改进措施:一是制度体系再健全。用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实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主动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发布协调机制等,从内容、形式、程序和时限上对信息公开加以规范,使信息公开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的轨道。二是解读形式再创新。对关系到“三农”问题及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制度、政策,给予形象、详细、深入、正面的解释和宣传,积极创新解读形式,利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图文漫画、短视频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确保群众看得懂、听得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社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2022年,我社未收到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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