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供销合作总社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供销合作总社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4319485/2016-00013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其他    报告
发布机构 供销合作社 公开日期 201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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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供销合作总社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及《省政府关于做好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105号)等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市供销总社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宿迁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宿迁”(http://www.suqian.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供销总社办公室联系(地址:宿城区洪泽湖路122号,邮编:223800,电话:84382162,电子邮箱:sqco-op@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15年以来,市供销总社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公开信息,着力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扎实开展。

(一)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监督。市社专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讨论研究信息公开制度的制定和完善问题。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市社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市社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市社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市社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以及《市社信息公开考评制度》等,逐步形成科学完善,方便执行的全方位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各环节的操作规范。市社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明确机关各科室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执行公示制、承诺制和问责制,把政务公开作为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各科室认真把关,重要信息市社领导审定后发布,做到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二)开展公开宣传、组织培训。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单位积极采取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增设政府信息公开评议信箱。在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方面,我单位认真组织人员先后参加了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召开的政务信息培训等各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或会议,并结合单位实际,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加强对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利用机关每周五下午学习例会的时间,组织全体同志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市供销社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市社有关制度等涉及市社职权的有效规范性文件,认真清理审核市社职权。

(三)加大政策解读,回应热点。对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政策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民生问题尤其是“三农”问题的相关政策进行解读。通过网上宿迁、12345热线平台、鼎鼎有名、政(行)风热线活动等多个平台,及时准确发布重要政策解读信息,稳妥处置政策执行中的舆情反映,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四)优化公开载体,主动公开。市社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究,认真部署,对我单位政府信息由近及远进行了梳理,并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提出了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策信息、市社动态、廉政建设、公知公告等6类主动公开信息,并明确规定公开信息须内容全面、完整,具有类别、标题、索引号、生成时间,责任科室等要素,同时严格规定公开政府信息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信息生成或更新20日内及时公开,延时公开或不公开将追究当事人责任。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利用宿迁市人民政府网站(网上宿迁)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公开信息264条,同比增长127%,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3次,公布部门财务信息2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6篇,展开专题会议3次,组织培训2次,参培人员15人,无依申请公开,无收费情况、无行政复议、诉讼公开,无举报投诉;二是通过部门网站进行信息公开。截至目前,共在江苏供销合作网、宿迁供销合作网、宿迁机关党建网等各类网络平台公开信息264条。三是通过部门政务微博、微信公开信息,微博公开信息15条,微信公开信息10条。

二、政府信息相关公开事项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我社注重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化,严格按要求挖掘信息资源,进行认真梳理,并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单位职能业务和廉政建设、办事指南等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2015年1月—12月,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4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21条,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30条,服务职能类信息86条,工作动态类信息98条,廉洁自律类信息30条,人事管理类信息8条,工作制度类信息6条,其他公开信息36条。信息公开的方式为部门自建网站(http://www.gxs.suqian.gov.cn)、政府微博(宿迁供销)、社务公开栏三者相结合。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5年度,我社没有重点领域方面的信息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我社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不予公开情况

我社2015年不予公开信息共5件,其中涉及资金内容不宜公开2件,涉及请示、批复及对口业内秘密内容不宜公开3件。

(五)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情况

2015年我社受理舆情咨询投诉等问题共3件,网络问政3件,鼎鼎有名0件,办结率100%,满意度100%。

(六)载体建设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我社通过住建局门户网站及时对外公开各类工作进展状况,每天按照相关制度发布各类公告、公示等相关的信息,设置供销要闻等栏目,方便公众及时、全面的了解我社的相关政策和工作情况,做到有信息及时公开、公开信息准确详细。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我社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梳理,安排专职人员定期对信息公开目录的内容进行维护,及时发布最新的信息。

(七)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社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八)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

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配备2名兼职工作人员,同时各职能处室协助配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供销系统所有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相关信息,健全信息公开流程,做到按规定分类、按时限及时发布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通过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明确由政策法规处作为受理机构,并公布具体联系电话。严格信息保密管理,进一步健全相关信息公开保密制度,对上网信息坚持实行由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再由办公室统一把关上网发布,有效防范涉密信息的泄露。

(九)监督保障

2015年我社积极加强政务公开检查,。增强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加大内容保障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务信息的规范性管理与发布,做到基础性政务信息、关键性政务信息的全面公开。完善网站内容保障的长效机制,调动各部门信息员信息报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保证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用性要求,使网上信息公开做实做深。

(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5年,我社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改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社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工作,成立了市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社主任彭伟任组长,分管主任谢素珍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兼职人员共3人负责市社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二)制定工作计划。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单位把此项工作纳入市社年度工作计划,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同时还单独制定了2015年度宿迁市供销合作总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确保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有安排,实施有措施。此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要的工作经费,也列入单位年度预算支出统筹安排,用于配备计算机、传真机、扫描仪、数码照相机、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避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因经费短缺而受影响事件的发生。

(三)完善相关制度。完善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加强监督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看工作是否落实,责任是否到位,加大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入、持续、高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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