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销总社参加12月份1+X新闻发布会
- 发布日期:
2024-12-20 - 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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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市供销总社参加1+X新闻发布会,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张青发布了《2024年宿迁市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着力促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进一步发展,引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夯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础。
二、工作目标
2024年,在泗洪县、宿豫区、宿城区3个县(区)实施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试点服务面积不低于8.07万亩。
三、实施程序
一是选定服务主体。优先支持资源整合能力突出、服务功能完备、土地托管能力较强的社有企业、基层供销社入库。二是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服务主体和服务内容,合理确定补助标准范围,制定服务标准、服务合同文本,完善项目验收等流程。三是组织项目实施。建立各服务环节台账,包括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服务内容等,确保按时高效完成实施任务,作业数据可查验。四是开展项目验收。明确验收纪律、程序和标准,认真核查服务合同、票据、设备清单及各环节作业轨迹、数据、图片等相关证明材料,形成验收意见。五是拨付补助资金。根据服务合同和验收结果,按照标准计算补助资金额度,对补助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向财政部门申报补助资金。六是严格绩效管理。按要求设定资金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执行情况监控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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